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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淑琴、蔡万明 我们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受益。99年7.20被邪恶逼迫签字“不炼功”。我们特此声明作废。我们愿从新做一名真修大法弟子,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7/1005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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