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彩霞
自1999年7月22日以后,由于自己的怕心没去和各种观念的驱使下,在派出所写的保证书和替我爱人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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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8/8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