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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素贤

    我今年53岁,1999年7月份派出所、乡政府610头目将我绑架到县洗脑班,集体绝食抗议非法关押7天被释放,家人代写了“保证书”。99年9月份又被派出所绑架到县洗脑班1天,家人又一次写了“保证书”放回家。2000年11月我進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5个月后被劳教,在执著心和高压的迫害下我到劳教所就被洗脑了。声明,我以前无论在哪里写的“保证书”(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同时也感谢师尊能给我再一次的机会,我决不辜负师尊的慈悲宽恕,弟子一定做好师尊交给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正念正行走好正法时期最后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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