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付远、宋正英 我和老伴在1997年得法修炼法轮功。1999年7.20后,江氏流氓集团下令铺天盖地的镇压迫害法轮功学员,本地邪恶把我和老伴弄到居委会,强逼要我们签字,因那时修炼层次不高,心性不高,不是出于内心的签了字,交了一本《转法轮》一套讲法磁带。在此我和老伴严正声明给邪恶签的字,统统作废,感谢师父慈悲救度,做好自己该做的三件事,来弥补自己的错误。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