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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艳英

    本人是95年得法的,但由于以前对学法认识不足,对于讲真象,发正念做的不够,所以在2003年5月被邪恶钻了空子,因恶人举报恶警搜查了我家,搜走了大法书、讲法带和一些真象资料,并把我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还有几名大法弟子,在那里与她们一起切磋。但在与她们接触之后才真正明白了,醒悟了,使我更加坚定了修炼的心。在看守所十天里由于我自身想出来的心和认识不足的时候向邪恶签字,求出来的心太重了。我现在郑重声明,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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