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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素芹 我1997年炼功得法。在2001年6月末7月初,某天早晨4点多钟,在院子里放带炼功,被派出所110巡警发现,抢走录音机及炼功带,人被抓到派出所。作笔录:问你炼法轮功吗?当时怕录音机、炼功带被恶警没收,违心说“没炼法轮功”,在片警的笔录上按了手印。说了、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现声明所说、所做的全部作废。从新走入修炼中来。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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