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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秀兰 99年7.20江氏邪恶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时,为捍卫大法,还师父清白,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后被抓后拘留,在放我出拘留所时,写过“不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以后被单位非法关押时和在洗脑班期间都写过类似的“保证”;在一次洗脑班中,由于学法不深,怕心所致,照抄了别人的“保证书和悔过书”,做了大法弟子不应做的、有损于大法声誉的事,回想起来,非常后悔。为了挽回影响和损失,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错误言行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努力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弥补过错和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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