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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明芝

    我是1997年走入大法修炼的,修炼后身心受益。自99年7月20日以后,中共开始迫害大法。单位找到我,由于法理认识不清,附和着写了一份“不炼功的保证”。后来,99年10月和2000年11月两次進京证实法,被单位接回后,由于怕心又两次写了“保证书”。现在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非常的悔恨不已!现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保证书”,全都作废。我将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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