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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彩玲 在99年7月20日江氏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疯狂的迫害下,我在邪恶的威逼下,违心的写过“不学、不炼”。我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下被迫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定跟师尊修炼到底,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堂堂正正,做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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