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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吉珍 我今年六十岁。1996年4月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20邪恶非法镇压大法以后,我受到邪恶的迫害,在邪恶多次的威胁及逼迫下,自己曾违心的写过不利于大法的文字。现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那些东西全部作废。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与旧势力决裂。在今后的修炼中坚定正信,按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走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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