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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凤兰

    我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邪恶高压下,在政府的强制及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不炼功保证书”;2001年6月又被党校强制洗脑迫害,写了“悔过书”。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路上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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