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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永珍 我今年77岁,1997年9月得法。99年7.20邪恶非法镇压大法以后,我多次被非法拘留,在邪恶的迫害下签了字、做出了妥协,配合了邪恶的要求。特严正声明:在强化洗脑及恐吓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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