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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新黎 我于2001年粘贴大法真象资料时,被邪恶绑架并非法拘留40天,离开拘留所时,在释放证书上签了名。现在认识到,是配合了邪恶。现严正声明:以前的签名作废!今后自己要认真学法,不断归正自己,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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