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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红晖 我于96年得法。2000年申请职称时,领导在我的申请材料里写了一些诬蔑大法的话,而我却没有坚决反对,默认了。现在感到十分后悔。严正声明: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要按照师父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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