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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宛伟丽 2004年3月24日,公安局以我传递大法资料将我非法拘捕,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绝不承认旧势力安排的一切,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100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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