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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淑珍 以前我在派出所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特此声明。今后加倍弥补,坚定修炼,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9/155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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