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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霞 我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修炼以来,身体健康无病,心性得到了升华,亲人也跟着受益。1999年7月22日我进京上访为大法讨回清白,在县火车站被车站不法警察非法劫持,被非法押送公安局非法审讯,到半夜10点多才被送回家,之后我们被监控。 2000年7月15日晚5点多钟,我去北京上访途中,再次被车站不法警察劫持,6点钟被县政保科科长等非法关进县公安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1月18日下午4点左右在家被镇政府官员强行绑架到县“洗脑班”进行强行洗脑,迫害了三天。 2001年3月2日下午2点30分左右,镇派出所所长等5人再次到我家,胁迫我不准进京上访,否则就又要强行非法抓人。 2001年3月12日镇不法官员、村书记、治保主任等多人非法闯入我家对我进行威胁恐吓,逼我放弃修炼,我这次没有配合他们的邪恶要求。他们还扬言要送我去劳教所,此后他们曾多次到我家进行非法骚扰,并派人监视,不允许到处走,就连到亲属家都得向他们请假,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 2001年8月11日上午8点左右,镇派出所所长、村治保主任又窜到我家要非法给我取指纹,他说耍钱的(就是赌钱的)、做坏事的都得办,我说我是修炼“真、善、忍”,尽做好事,不做坏事,我不配合你们无理的违法行为。派出所所长威胁我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要来抓我。这就是人权恶棍江泽民统治期间的“人权最好时期”的最真实的写照。 我现在郑重声明,在以前被江泽民流氓集团高压迫害下所写过的“保证书”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紧跟师父,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0/156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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