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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运芝 我曾于99年7.22以后去过北京证法,在北京被公安抓去,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了15天。后来回到老家被拘留15天,出来时写过“保证书”,虽然不太明显,但也是有一定的执著心没有放下,后来公安局又一次找我,并把写好的上面都是攻击诽谤大法的话,让我们签名。因为自己有怕心没去,而配合了邪恶,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现在想起来深感自己是大错、特错,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0/156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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