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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仙 我是1997年有幸得法的。99年7月20日后,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时,在强大压力下,在派出所违心的写了二次“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我对不起大法,更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字据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按照师父的教导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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