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振录 我妻子身患绝症后修炼法轮功恢复了健康,从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在这几年里,她多次遭受公安的迫害,三次被非法送進看守所,一次流离失所,一年半后又被绑架到省洗脑中心。在政府的逼迫下,曾两次为妻子写过“五书”。这种不敬师不敬法的行为是大逆不道的。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