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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根花 我由于学法不深,在1999年7月20日邪恶铺天盖地迫害下,我顺应了邪恶,给邪恶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和按指印及照相。做了违背师尊、违背大法的事。现在我知错了,从今天起我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所写的“保证书”和按指印、及照相作废。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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