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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子芹 我56岁,98年我有幸修炼法轮大法,由一个医院宣判死刑的人变成一个身心健康的好人。自99年7.20以来,在江氏流氓集团的强迫高压下,在本村、乡政府违心写的几次所谓“保证书”以及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言行,现在全部声明作废。今后我要继续严格以法为师,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8/100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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