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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永红 由于我学法不深,悟性差,曾在99年11月在监狱受迫害时向邪恶旧势力写过一次 “保证”。还有,2001年元旦期间在 “驻京办事处”的恶人让接我的亲戚写了一个所谓“保证”,保证把我送回家,以后不再来的保证,上面签了名,虽然我把名字抹掉了,但现在悟到那也是错的。2005年4月4日邪恶又再次问我与一位同修的关系时,我一直说“没有”,邪恶却做了笔录,让我签了名,按了指印。现严正声明向邪恶写的所谓“保证”和回答、签名,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彻底作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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