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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喜兰

    我1998年5月得法,自己是身心受益。1999看7月20中国政府诽谤法轮功,我想用亲身经历告诉别人一句真话:法轮大法是正法,中国政府把法轮功定错了。于2000年1月30日和其他功友打着“法轮大法”的横幅,当天被公安机关绑架劳教两年,在劳教所里,干警强制背国家公安部颁发的23号令,学的文化课也是党文化的一套,唱的也是歌颂邪党的歌曲。到今天看了九评以后才知道政府也用洗脑的方式给我洗脑了,劳教所打着挽救我们的幌子,从劳动教养所请来帮教团给我们办洗脑班,经过半年多的洗脑,使我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产生了动摇,邪悟了大法。我今天才真正明白,发自内心的悔过!师父,我错了!在此我严正声明,被洗脑时曾经多次所写的“保证、认识”、录相、签字、所说的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从心里肃清它。揭露中共邪党在洗脑班的一切精神迫害,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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