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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洪刚 99年8月的一天,当地公安分局的两个警察找到我,让我签一份“以后不炼功”的保证书,在怕心、名利心和亲情等执著心的驱使下,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了我的名字。2003年5月,当地公安分局以我发传单为由对我進行迫害,在它们的威逼利诱下,我出于怕心,写了一份“今后不炼功、与大法决裂”的保证书。这是我作为一个修炼者的耻辱,我没能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却在正法的关键时刻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我要否定旧势力强加给我的迫害,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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