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士凤 1999年7.20以后的一天,派出所写了东西,让我签名,我想让他们快走,连看也没看,拿笔就签了。这之后派出所又找过我,让我不要炼功,我当时说了“我早就不炼了”等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当时没认识到这是配合了旧势力,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这样做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是错误的,配合了旧势力的安排。严正声明:我签字以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努力学好法,跟着师父好好修炼。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勇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真正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