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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琴 我在99年7月在看守所写的“保证”,99年在一所写的“保证”;2000年10月在区政府写了“迷途知返的保证”,某晚报发表了(别人写的);还有在区教育局写的“保证”,还有我在区教育局开的座谈会,市教育局开的座谈会,还有市政府的座谈会,还有街道上的座谈会的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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