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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嫚 我97年得法的,由于当初学法不深和自身修炼不够精進,加上人的观念较重,放不下的执著和怕心昏了头脑,一时糊涂写出了“不再修炼的保证书”。声明:我以前写过的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三件事,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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