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凤珠 2004年11月3日我在单位被邪恶非法抓到洗脑班進行迫害,其间强制不让睡觉并勒索5000元钱。因为自己学法不深,我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写了“三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借明慧网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三书”作废。今后坚定实修,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