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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春英 我于2005年农历十一月被邪恶非法关押35天,经儿女写“保证”及本人盖手印,才被释放回家。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向邪恶妥协的行为,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特此严正声明:我过去这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在师父安排的修炼路上坚修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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