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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刑桂兰 我今年58岁。自从1999年7.20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在魔难中,我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给大法抹了黑。我宣布,在魔难中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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