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丽杰 我在2000年5月、2002年4月,两次单位统一签“不炼功”的保证时,由于怕心,含泪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了名,知道不对。现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