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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芬 我是99年2月得法,得法后使我身心健康,7月20日,大法遭到迫害,我心里十分难过,在邪恶的逼迫下,我眼含泪水写出了“保证书”,我严正声明:在强迫下的“保证”全部作废。以后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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