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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克广 我在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邪恶的严重打击下,说了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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