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洪南 我68岁,被邪恶迫害过三次,邪恶自己写了破坏大法的东西,让我按手印,我不按,邪恶抓住我的手按上,我错了,特此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情全部作废。跟随师父,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74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