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敏
由于学法不深,在7.20以后我被抓关押期间向邪恶写了所谓的“保证”,给大法抹了黑。声明:我在正法期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尊正法進程,救度众生,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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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