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雷鸣芳
过去家人在邪恶的迫害下代我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以及自己过去配合了邪恶的所为,一律作废。坚决紧跟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去过去留下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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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