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秀珍
在1999年政府打压法轮功时因有常人的怕心,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在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决心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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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