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淑凤
在99年邪恶铺天盖地的压力下,单位要求每个人写一份“不炼法轮功”的条子,凡有不写的扣发组长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被迫写了。现在严正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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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