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俊成、王薇凯
在2000~2002年学校组织中小学生签字反对法轮功、反对大法师父。我们觉得这样做法不对,所以我们声明签字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坚决跟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