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良
99年7.20以后,由于执著,说了对不起大法的话,通过学法认识到不对,心中痛悔,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随师正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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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