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熊勤祥
我以前由于神志不清,做出了对师父、大法不敬的错事。所以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作废。今后从新做起,坚定的维护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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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