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祝凯
在拘留所写的和回家后所写的“不再炼法轮功”的话作废。坚定做一个大法修炼者,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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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