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兰
我在恶党的迫害下,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写了“悔过书”。通过学法到现在才知道我那样做错了,我声明我的“悔过书”作废。今后要严格以法为师,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