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方冬芹
我过去在邪恶迫害下,写过对不起大法的“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