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华
过去我在社区人员的逼迫下写了“悔过书”,现在明白了那是错的,所以我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跟师父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