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熊国顺
我因2001年3月挂吊幅“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法轮大法清白”被抓。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所写的一切“悔过”、“保证”或签过的字,严正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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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