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志武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本人被迫违心所写、所讲的不符合大法的,在此郑重声明全部作废。以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父,努力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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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