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英
我在1999年7.20后,在场部迫害法轮功的会上,说过“不让炼就不炼了”,现在郑重声明作废。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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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