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铭刻、谷艳红、许国栋、李桂英
本人在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100821.html